充电桩管理系统
新能源汽车在深圳市场上并没有那么好的成绩,于是当地政府就针对这样的情况出台了地方的政策,来鼓励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那么说到这里到底是怎么样的地方补贴政策呢?
为认真做好深圳市电动车补贴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并规定,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助方式包括购置补贴、一次性充电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一次性充电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对于在我市备案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已备案的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每千瓦时20元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市财政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由此可见,这一系列的政策就是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新能源新车在深圳的全面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政策规定,才能利于自己在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上有有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