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邮编:230088
  • 电话:13365600702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D9栋408室

最新政策导读:国家四部门: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统建统服,推进有序充电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21959 发表时间:2024-01-05 09:47:47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建统服是指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充电桩,推进新建充电桩有序充电

在推进新建充电桩有序充电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统一的充电桩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充电桩的质量和安全。

  2. 建立统一的充电桩运营管理体系,包括充电桩的位置选择、充电桩的数量规划、充电桩的维护管理等。

  3. 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系统,通过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对充电桩进行调度和管理,提高充电效率和用户体验。

  4. 加强充电桩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充电桩故障,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

  5. 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包括在线预约、支付结算等功能,方便用户使用充电桩。

  6. 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用户对充电桩的认知和使用率,促进电动车的普及和发展。

通过统建统服,推进新建充电桩有序充电,可以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的充电需求,推动电动车的发展和环保出行的实现。

《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

《意见》指出,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和流程,明确电网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各方责任与权利,明确社区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和响应要求。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配电网接入能力。鼓励充电运营商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促进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标签: 充电平台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