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聚集: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组合拳“给力”了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21742 发表时间:2023-10-10 08:06:48
2023年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年份。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仍未实现大规模商业化,产业发展处于拐点态势。相比之下,中国新能源汽车正进入总量上的千万量级,产业发展的经济性进一步凸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59.1万辆和452.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0%和41.7%,市场占有率达到29%。
进入到后补贴时代的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仍需要更加精细化的“政策组合拳”稳住产业发展良好态势,进一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电子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3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就颁布了近10条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地方则发布了近20条相关支持政策。今年以来,国家顶层设计持续跟进,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让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迎来重大利好。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可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通过试点,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通知》指出,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并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此外,还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探索制定综合能源服务站、二手车流通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在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从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提出五个方面十六项具体要求。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等。自2020年7月起,我国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数据显示,从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消费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的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6月15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受五部门委托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各相关部门、各地方一道,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地区基础条件和消费特点,针对性开展集中展示、巡展巡游等线下活动,搭建“云上”展销平台,加强用车指南、绿色低碳出行等宣传。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电力企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协同下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以及汽车企业、金融机构等,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加大优惠促销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研发支持力度,深入调研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使用特点,支持汽车企业加大适用车型开发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税惠红利“续航”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财税政策“真金白银”的支持。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此外,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对新能源汽车积分市场来说,供大于求情况如何改善、积分交易价格如何逐步平稳并趋于合理水平?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以第64号令公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决定”调整了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建立积分灵活性交易机制。为应对积分供需失衡问题,稳定积分价格,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积分池管理制度。
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通知指出,汽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将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
同时,地方政府也积极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相继出台支持政策,为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绘就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据《中国电子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3年上半年,便有包括广东、浙江、福建、湖南、江西、河北、海南、四川及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等在内的15个省区市,围绕供给侧、需求侧和新基建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
在供给侧,多个省市注重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结合自身优势制定目标。四川省是锂资源大省。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将培育壮大动力电池产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甘孜州、阿坝州等资源地深化合作,促进优势资源尽快转化形成实际产能,精准招商引资,梯次打造一批500亿级、200亿级、100亿级的核心骨干企业。
福建省在4月印发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20万辆,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全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能超过4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率居全国前列。《规划》明确,福建将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在6月又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据了解,2022年度“电动福建”建设还计划投入专项资金3.6亿元,力争2022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9万辆标准车。
湖南省坐拥比亚迪、上汽大众、天际等新能源汽车项目,针对新能源汽车产能提出了长期目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4月发布《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制造强市工程,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中高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品牌,汽车年产量稳定在100万辆左右。
7月28日消息,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能提升和整零配套发展。对年度实际产能达到核准产能75%且新能源汽车占实际产量50%及以上的整车制造企业,按照不高于新增工业增加值5%的比例(上年同比保持增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优化科技创新,构建促进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数字技术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注入智能化动力。8月4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至202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200万辆,汽车产业工业产值达到万亿级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引进一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引导一批传统ICT企业向汽车电子拓展,发展一批生产模式创新企业,探索建立数字汽车城,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70%,位居全国前列。
在需求侧,提振消费的政策同样可以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今年2月,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联合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时限将进一步延长,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未来也可以销售二手车,广州和深圳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将不再占用号牌指标。
针对近年销量持续上涨的新能源汽车,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广东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延期。同时,有条件的地市可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
4月27日,天津市西青区启动了2022年首期汽车促消费活动,活动将发放总额1000万元的汽车消费券。此外,西青区政府还将联手合作银行为消费者提供购车补贴、加油补贴等。
在此之前,山东省也明确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
7月28日,海口市商务局发布《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将发放50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每辆车最高可申领6000元,发放的消费券可用于餐饮、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景。
8月29日,成都市商务局印发《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成都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
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加大了对充电桩的需求。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行稳致远的“加速器”。
广西自治区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低于20%;重庆市则对充换电站的建设给予补贴,其中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公共领域用车要率先刮起绿色风潮。新疆在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150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
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满足4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围绕“方便充、方便修、方便卖”,构建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维修、保养、回收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新能源汽车年销量达到100万辆以上,建成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超500家。
同样是在7月24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指出要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持续推进城镇电网升级改造,2023和2025年城镇供电可靠率分别提升到9.88%、99.95%。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提高到3.5千瓦/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100%。
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8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此外,河北省、海南省、北京市、无锡市、成都市等也相继发布了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及快速推进建设的方案。为保障新能源汽车的远距离出行需求,国家电网表示,加快高速公路充电站建设,预计2025年实现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充电站覆盖率达到80%,中西部地区达到60%。